
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最近大家都在轰轰烈烈的讨论时隔13年的重疾定义重新修订,但很多人都没有发现,银保监的官网悄悄咪咪发布了一则通知:

百万医疗险自上市之初,就以低保费高保额的超高杠杆率,俘获了众多消费者的心。
但大多数百万医疗险均是一年期产品,即使续保条件再怎么优秀,承诺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理赔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的连续投保。
但是依旧无法掩盖百万医疗险产品不稳定的事实,只要产品赔穿下线,再好的续保条款也只是一纸空谈。
所以真正能解决这些后顾之忧的,只能是“长期医疗险”。
但问题在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于长期医疗险的开发都抱着极大的抵触。
原因无他,就是长期医疗险的开发风险太高。
一旦保障期限拉长,保险公司没有办法根据实时的医疗情况及健康大数据进行控费,保险公司亏损的概率非常之高。
于是乎,为了鼓励保险公司更多的开发长期医疗险,银保监最近公布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打算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也让保险公司可以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一、长期医疗险费率可调
其实在国外市场,这种长期医疗险的费率可调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说是家常便饭也不为过。
所以在实际施行起来,我觉得并不会遇到太多的麻烦,但水土不服也是肯定的。
与国外的保险风评不同,国内保险业由于上个世纪末到这个世纪初的野蛮发展,导致和消费者的矛盾非常的激化。
低信任感+低普及率+普遍的误导销售,可调费率的长期医疗险所遇到的推广阻力并不会小。
银保监应该也是考虑到这点,所以《通知》里也着重的强调了保险公司的规范化操作及应尽义务。
首先,首次费率的调整不准早于产品上市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
并且也严令禁止根据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
其次,强调保险公司出售长期医疗险时,应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对费率调整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同时产品说明书还应当以案例的形式,演示本产品提供的保障,以及最重要的——投保人可能面临的各年度费率调整情况。
最后,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向公众披露所有的费率调整办法和相关信息,每一次的费率调整都必须落实通知到每一位投保人。
乖乖,整个《通知》都流露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把所有可能产生纠纷的情况都扼杀在摇篮之中。
二、还是治标不治本
那《通知》正式施行之后,我们就可以买到那种没有下线风险的百万医疗险了么?
我觉得……
还是难!!!
两个原因:
1、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控费难的问题
可以调整费率,不代表可以调整到对的费率。
以女性重疾为例:
根据卫计局的数据,重疾的发生率在7年间上升了45%左右,住院率也以每年7%的速度在增长。
无时无刻都在变化的国民健康状况及医疗状况,都对保险公司的费率调整制造了巨大的困难。
2、必定会有健康体逃离
虽然放开了长期健康险的费率调整,但是保险公司的调费策略也成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盲目的保费上调,只会使得大量的健康体逃离,去挑选更加便宜的其他产品。
剩下越来越多的就是“没办法挪窝”的非健康体了;
非健康体越多,理赔概率越高,费率越需要上调。
一个完美的恶性循环就这样诞生了~
三、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我并不是非常看好《通知》对长期医疗险开发的促进作用,当然我也希望我被打脸。
因为那样就意味着,更多可以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的产品能被开发出来。
最后再吐个小槽:
其实长期医疗险完全可以采用车险的保费运作方式,不出险的健康体可以每年调低保费,而出险的非健康体则可以调高费率。
但银保监大大可能有别的顾虑吧,直接把这条路堵死了:

不过想想也是,如果困扰了几千年的“因病致贫”问题,能用每年几百块的成本就彻底解决了,那才叫怪事呢!
我是吐槽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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