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在之前的很多文章中,我都曾讲过,一旦对簿公堂保险公司妥妥就是弱势群体。
但最近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案例,保险公司被欺负的连银保监都看不下去了,“恼羞成怒”的针对性颁布了新的管理办法。
而这个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大概率会对我们之后的线上投保流程产生很大的影响。
是不是挺好奇究竟是哪位神人把银保监逼成了这个样子?
话不多说,开冲!
一、你怎么证明我看了健康告知?
在所有的健康险中,绝大部分的拒赔都是和隐瞒健康告知有关。
之前很多的拒赔案件中,正常流程都是:
- 被保人隐瞒告知带病投保;
- 保险公司举证被保人有带病投保行为且并未如实告知;
- 考虑到各种情况法院作出判决。
可能审判结果会受不可抗辩条款等各种情况的影响,但被保人隐瞒健康告知这一点基本都是坐实的。
但最近有一个案例,就彻底打破了互联网保险的网销格局。
裁判文书编号是【(2020)川15民终642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文书网上查看文书的全文。
整个事发经过是这样婶儿的:
2018年12月4日,侯某在支付宝上为自己投保好医保长期住院医疗险。
2019年7月8日,侯某因病住院治疗,后被确诊为左下肺中心型鳞癌,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查明,侯某2017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11月分别因慢性胃炎、慢性支气管炎、心神经官能症住院。
由于好医保健康告知有询问“过去2年因病住院、手术或连续服药30天以上”,因侯某未如实告知,所以保险公司下达拒赔通知。
侯某申请保险理赔未果,诉至法院。
这个案件到目前为止看起来还是比较正常的,被保人隐瞒告知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也是举证下达拒赔通知。
哪怕是刚接触保险的小白,也都会觉得这个拒赔案没有什么不妥。
但神奇就神奇在这起案件最终保险公司败诉了!
获赔了!
这是判决文书的原文,大家可以感受一下人保的欲哭无泪:
人保以侯某投保前2年内的三次住院病历,推定侯某在投保时未尽到健康告知义务从而拒赔,一审法院认为证据和理由均不充分。
首先,人保当庭演示的“好医保.长期住院医疗”险种2019年版本的操作流程,达不到证明侯某在购买“好医保.长期住院医疗”险种2018年版本时,网上操作流程中会有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告知其2年内有无住院病史的内容。
同时,也不能证明侯某在进行该项操作时作出了否认回答。
其次,按常理,人保应保存有侯某在网上投保时所填写的相关资料。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未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故一审法院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投保人否认了有健康告知这件事,所以人保需要提出证据证明:
侯某在投保时看到了健康告知,并且隐瞒了告知带病投保。
不知道大家看完这个文书是什么感觉哈,我反正有种“我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感觉。
人保当时也蒙了啊,这拿头证明啊……
于是乎不仅人保要赔偿85704.22元,还不能解除合同,必须接着保障……
真的是“被偏爱的人都有恃无恐”~

二、每一下点击都会作为呈堂证供
排除某些打着“为用户着想,提升用户体验”旗号,把健康告知设计藏在犄角旮旯里,都不需要用户点开看,只需直接勾个已同意即可投保这种情况以外(现在某些平台的某些产品还是这样……)。
目前大部分带有健康告知的互联网保险,都会在投保时以单独的页面形式展现健康告知。
不老老实实看完健康告知根本没有办法投保,想跳过那是门都没有。
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如果法院需要保险公司就“投保人是否阅读了健康告知”进行举证的话,保险公司绝对是两眼一抹黑……
又没有录屏,又没有投保痕迹,臣妾是真的拿不出证据来啊。
明明这件事情就是用户隐瞒告知的锅,结果硬生生让保险公司背了,估计还有营销号要写:
《震惊!保险公司无理由拒赔,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获胜,正道的光又照在了大地上!》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又是一例成功的维权,弱势投保人战胜了不可一世的黑暗保险公司呢……
这下银保监脸都被打肿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门下达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对原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扫下方的查看原文:

简单来说就是强制要求保险公司记录下用户的投保轨迹记录,意义和方式可以参考线下金融类产品的双录(录音录像)。
10月1日起开始强制执行,任何违反规定的公司或个人都会面临巨额的罚款,甚至被取消资质。
怎么说呢,最后是皆大欢喜~
对于消费者来说,由于网络投保留痕可回溯的存在,那些肆无忌惮的误导销售现象会大大减少,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被留下呈堂证供。
而保险公司以后也不用再因为要证明“我妈是我妈”而烦恼了,直接调出投保留痕回溯,简单而又枯燥~
目前吐逗保对接的保险公司及产品,也在开始着手准备新的投保流程。
当然这项新规对吐逗保的粉丝们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因为平时我和逗逗酱恨不得自己上阵再帮大家捋两遍健康告知。
头疼的应该是那些……
你懂的~

三、写在最后
最后还是惯例唠叨几句,那些不爱看健康告知和保险条款的朋友,一定要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之前就有一位咨询的朋友,拍着胸脯跟我说自家的宝宝健康的很,什么问题都没有。
再被我逼着仔仔细细看过一遍健康告知以后,才发现自家的孩子已自愈的卵圆孔未闭需要智能核保告知。
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当时医生说小孩子非常健康,卵圆孔也会自己闭合,结果我就以为孩子啥问题都没有……”
粗心这么一小下,理赔的时候操心可就不是那么一小下咯~
我是认真负责的吐槽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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