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给我投保,他挂了咋整”?E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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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 微信公众号「 吐逗保 」

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后台的粉丝画像显示,男性和女性的比例基本是1:1。

但平时的咨询,8成左右都是女性。

很多时候,都是老公关注了吐逗保,之后让老婆来配置保险。

似乎男性都比较讨厌配置保险这种,细致而又复杂的工作……

不过确实,小姐姐们的心思,一般都比较谨慎,容易发现华生都发现不了的盲点。

就比如前两天,一个准妈妈来咨询家庭保险的规划。

丈夫是大货司机,她平时跟车。

最近临产期快到了,于是就在家安心修养,顺便准备给全家的保险配置一下。

在讨论到重疾险的时候,她更倾向于夫妻互保

因为她对夫妻感情十分有信心,表示根本不可能有离婚这样的情况发生。

就在要决定的时候,她突然问了一句:

“我老公给我投保,他挂了咋整?”

“我可以更改受益人,或者退保么?”

Emmm……

终于有人问这个问题了!

1.

因为很多朋友对于生死,还是比较忌讳的。

所以平时的咨询,在讲到夫妻互保,或者父母给孩子投保的时候,我还是比较有意识的不主动提起这个问题。

先直接说答案:

不可以!

无论是更改受益人,还是退保,都是投保人才有的权利。

被保人无论和投保人是什么关系,哪怕是最亲密的枕边人,都没办法染指投保人的权利。

这不就是个死循环了?

莫慌~

假如A给B投保,之后A不幸身故。

就可以从A的法定继承人中,重新选一个作为新的投保人。

而新的投保人,就可以拥有全部的投保人权益。

更换受益人、退保、保全等等操作,都可以解锁。

需要的材料也不多:

  • 投保人的死亡证明;
  • 继承人声明书;
  • 投保人变更申请书。

回到刚才那个准妈妈的问题。

如果她的老公不幸去世,那么她老公的父母、她自己、以及她肚子里的宝宝,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其中,选出一个变更为新的投保人就可以了。

当然,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一旦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有纠纷,不能达成意见的统一,这个事情就麻烦了。

保险公司肯定是不管这个事情。

人家只需要一个答案——谁作为新的投保人

其他事情你们自己掰扯去。

掰扯不明白,就得走法律程序裁定。

2.

不过这种情况,在夫妻互保,或者父母给孩子投保的时候,一般不大会发生。

一般年轻的人,身故风险低,真有一方出事儿,打这份保险主意的也并不多。

主要的重灾区,还是在隔代投保。

老人家用自己的存款,给孙辈的小孩子买保险(大多是理财类保险)。

结果还没等孙辈开始领钱,老人就先一步走了。

这时候这份保单就需要老人的继承人,来商量出谁做新的投保人。

由于上一辈,基本都是有几个兄弟姐妹,所以并不是只有孙辈的父母一个继承人。

一旦涉及的钱比较多,那很有可能是要撕逼的……

这时候计划生育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

翻翻《文书网》,这一类的官司真的不在少数。

3.

再来说回,夫妻互保。

虽然不是重灾区,但其实……

事儿也挺多的!

首先就是离婚的问题。

协商顺利还好,各自把现金价值算清楚,补偿清楚。

然后把投保人改成自己,也算是好聚好散。

一旦是那种歇斯底里的分手,恨不得对方诸事不顺。

可能就直接退保,分现价了……

身体好点还能买其他产品的,顶大就是亏点钱重新投保。

一旦身体这几年变差,买不了新产品的,那就只能“裸奔”了。

惨到不能再惨……

Ps:具体的情况,都写在☞《保险可以离婚不分?赤裸裸的误导》里了,可以瞅瞅。

再其次就是今天的主题,另一半身故的情况。

如果互相买的时候,附加了投保人豁免责任,那还好一些。

后续保费全免,保障也不受影响。

如果没有附加,保费还没有交完,那就需要跟另一半的父母商量,谁做新的投保人。

重疾险还好,交的保费不多,现金价值也少,变更自己为投保人,继续交保费就行。

如果涉及到大额的储蓄保单,交的钱多,现金价值也高的话……

我只能说,千万别用钱去考验人性!

4.

所以,还是听我一句劝:

即便是对夫妻感情很有信心的朋友,夫妻互保也不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真想要体现你俩感情好,直接把受益人指定为对方就好。

我一直认为,甜言蜜语可能是假的,但受益人都是实打实的爱!

所以才有保险圈的那句话: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情,就是我的受益人是你~

哈哈哈,就这些内容。

我是吐槽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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