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宝拒赔案告诉我们,一定要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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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今天履行周日的承诺,专门开一篇文章,来写一下这两天比较火的“相互宝拒赔案”。

在梳理这次的拒赔案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相互宝的背景。

相互宝在刚推出市场的时候叫“相互保”,是由支付宝和信美相互保险公司推出的互助保险。

有别于传统保险的收费方式,相互保是先赔付,再由所有人分担保费。

之后银保监认为风险较大,便约谈了信美相互和支付宝。

约谈结果是信美相互直接退出,“相互保”明升暗降成了“相互宝”,从保险变为了互助计划。

OK,大概背景就是这样,我们言归正传~

一、拒赔案件情况梳理

云南唐某,于2018年10月31日加入相互宝,并于2018年12月28日因意外跌入3米深的洪涝沟中,入院诊断为双股骨折,之后陷入深度昏迷,触发重疾理赔条件。

相互宝调查员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发现,唐某在加入相互宝之前,因“皮肌炎”连续服药超过30天,不符合健康告知“两年内没有连续服药超过30天”,遂做出拒赔的初步决定。

之后病人家属以“深度昏迷”为意外导致,与长期服药无关提出诉求。

而相互宝经过与医学专家的咨询,无法确定唐某所患“皮肌炎”的服药行为,与此次重疾是否存在必然联系。(长期服用醋酸泼尼松片可能导致骨质疏松、抵抗力降低等副作用)

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相互宝便启动陪审员制度,5小时25万陪审员参与投票,最后58%的陪审员支持拒赔。

二、对相互宝陪审机制的思考

本来这是一起很常见的未如实告知的拒赔案件,如果是正常保险案件的话,或协商或诉讼,这件事情就可以尘埃落定了。

小声的叨叨几句,在很多时候,如果进行诉讼,大多结果是支持弱者一些。

比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有关事项与保险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然,大家了解一下即可,该如实告知是一定要如实告知的,不要把自己的救命稻草寄希望于不确定的事情上。

而这次的相互宝事件闹的这么大,全都是由于“陪审”这一流程。

相互宝很机智的通过陪审机制,一手“乾坤大挪移”,将战火引到了“群众内部”,将一场可能会旷日持久的纠纷化于无形。

但是陪审机制真的合理么?

1、陪审的专业性

虽然在成为陪审之前,会进行一次简单知识培训及考试(6道题),但是真的能保证陪审的专业性么?

要知道,理赔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往往涉及到很多的医学及法律知识。

就拿此次的事件来说,涉及到“皮肌炎”的相关知识,绝大部分的陪审都需要“百度一下”,下图为“皮肌炎”的百度指数:

甚至于在吐槽君翻看陪审评论的时候,发现还有一大部分人依旧把“皮肌炎”当成简单的皮肤病……

在缺乏专业性的前提下,陪审制度是否只是单纯的“民意调查”了呢?

02陪审的公正性

要知道,相互宝是一个基于风险分担的利益共同体。

而成为陪审的条件就是参加相互宝,换句话说,如果陪审选择赔付,那么就需要所有的陪审分担理赔成本。

虽然一起案件的理赔分担成本很低,但之后案件数量多了之后呢?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在涉及自己利益的前体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出公正的选择。

三、相对传统保险的反思

当然,吐槽君并不是认为“陪审”这一制度一无是处。

相反,我认为这个制度的绝大多数方面正是保险公司应该学习和借鉴的。

要知道,保险至今在国内的不良口碑,原因除了某些无良代理人的误导销售之外,另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信息不透明。

人们只知道有一件件拒赔案件,而根本不知道保险公司收集了什么资料,又是为何做出了拒赔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信息不透明),无论被拒赔的个人是否占着理,舆论导向都会倾向于弱者,不明真相的观众永远喜欢看到的是他们想看到的。

所以也无怪乎大多数的人,对于保险的看法还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而这种公开透明,有理有据的处理方式,相信也是绝大多数保险消费者希望看到的,传统保险能否加以借鉴?

吐槽君还是非常期待的!

四、写在最后

今天写的内容可能有点冗杂。

有对相互宝的看法:保险转向互助计划,看起来很美好,但运行机制的改变,可能会使互助计划比保险更难赔付;

有对传统保险未来的期望:减少信息不透明,使每一个决定都让消费者清楚的知道,是有理有据的。

当然!

最重要的主题还是如实告知:无论保险也好,互助计划也罢,一定要做好如实告知,把理赔的决定权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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